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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动态|财政部再调出口退税率 豆粕出口退税被取消

2018-10-29 来源:

   10月25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部分产品增值税出口退税率进行调整。这也是继今年9月份以来,财政部第二次以文件形式对出口退税率进行大规模的调整。


  《通知》决定,将相纸胶卷、塑料制品、竹地板、草藤编织品、钢化安全玻璃、灯具等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6%。将润滑剂、航空器用轮胎、碳纤维、部分金属制品等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3%。将部分农产品、砖、瓦、玻璃纤维等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0%。取消豆粕出口退税。上述措施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执行。

  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刘学智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调整出口退税率最直接的目的是为企业减负,同时也符合“营改增”以后我国税制改革的政策导向。出口退税是将企业在国内已经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等间接税税款退还给出口企业的一项税收制度。对于出口企业而言,主要退的是已经缴纳的增值税。“尤其在全球贸易保护主义加剧的背景下,能够帮助企业提升应对外部冲击的能力。”刘学智说。

  提高出口退税率为企业减压

  《通知》显示,除上述所涉产品外,其余出口产品,原出口退税率为15%的,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6%;原出口退税率为9%的,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0%;原出口退税率为5%的,出口退税率提高至6%。

  与此同时,记者注意到,本次提高出口退税率的产品清单一共包含1172项税目产品。调整后的退税率从10%~16%不等。其中,胶卷、化妆品、清洁剂等多种社会消费品出口退税率均被提升至16%。

  今年3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自2018年5月1日起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这意味着,随着下个月退税政策和退税清单的落地,部分出口商品完全能够实现增值税100%退税。

  刘学智认为,美方公布的加征关税清单的范围进一步扩大,涉及到诸多日常消费品。“我国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扩大产品范围,一方面是为出口企业减压,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应对美国挑起的贸易摩擦。”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今年下半年以来,我国在降低税负、提高产品出口退税率方面频频加码。10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8年11月1日起,按照结构调整原则,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将现行货物出口退税率为15%的和部分13%的提至16%;9%的提至10%,其中部分提至13%;5%的提至6%,部分提至10%。此外,会议还要求,进一步简化税制,退税率由原来的7档减为5档。

  今年9月初,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提高机电、文化等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自9月15日起,对机电、文化等产品提高增值税出口退税率。其中,将多元件集成电路、非电磁干扰滤波器、书籍、报纸等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6%。此次共涉及397项产品。

  豆粕出口量呈现上升态势

  值得关注的是,本次《通知》在大范围提升产品出口退税率的同时,还特别提到取消豆粕出口退税。豆粕是指产品编码为23040010、23040090的产品。

  豆粕是大豆经过提取豆油后得到的一种副产品,按照提取的方法不同,可以分为一浸豆粕和二浸豆粕两种。其中以浸提法提取豆油后的副产品为一浸豆粕,而先以压榨取油,再经过浸提取油后所得的副产品为二浸豆粕。

  智研咨询发布的《2017~2023年全球及中国豆粕产业产销态势及产业发展前景评估报告》显示,从2006~2016年,我国豆粕产量呈现逐年递增的趋势,单个年份的产量从2006年的2846.5万吨提升至2016年的6850.8万吨。

  该《报告》还指出,中国是豆粕消费大国,近几年,豆粕消费保持了13%以上的年增长速度。豆粕在饲料业中家禽的使用量占52%,所以牲畜、家禽价格的影响直接构成对饲料需求的影响。

  来自该《报告》的数据显示,2010年以来,我国豆粕进口重量大体呈现下降的趋势,而豆粕出口曾呈现出上升的发展态势。据统计,2010年,我国豆粕出口数量为101.6万吨,而到了2016年,豆粕出口数量已经达到187.6万吨。与此同时,2010年,我国豆粕进口重量为18.8万吨,而到了2016年,豆粕进口数量仅为3.7万吨。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取消豆粕出口退税率意图明显,就是不鼓励从国内出口豆粕。豆粕是大豆提取豆油后得到的一种副产品,是重要的蛋白饲料。“与此同时,我国的大豆对进口依赖度较高,在这样的背景下,豆粕首先要满足国内需求。”

  李国祥还表示,在中美贸易摩擦升温的背景下,大豆已经成为中美博弈的重要产品。“我们更要保证国内豆粕的库存来应对各种突发情况。”他说。

  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财税〔2018〕1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进一步简化税制、完善出口退税政策,对部分产品增值税出口退税率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相纸胶卷、塑料制品、竹地板、草藤编织品、钢化安全玻璃、灯具等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6%。

  将润滑剂、航空器用轮胎、碳纤维、部分金属制品等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3%。

  将部分农产品、砖、瓦、玻璃纤维等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0%。

  本条提高出口退税率的产品清单见附件。

  二、取消豆粕出口退税。

  豆粕是指产品编码为23040010、23040090的产品。

  三、除本通知第一、二条所涉产品外,其余出口产品,原出口退税率为15%的,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6%;原出口退税率为9%的,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0%;原出口退税率为5%的,出口退税率提高至6%。

  四、本通知自2018年11月1日起执行。本通知所列货物适用的出口退税率,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财政部税务总局

  2018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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