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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大宗中国行】甬商所用创新思维开行业之先(图文)

2016-04-19 10:47:4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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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1年启航,不到5年时间,宁波大宗商品交易所(下称“甬商所”)就在行业内开创了好几项先河。
“2015年9月,我们和大连商品交易所合作开展了期现仓单转换试点业务,在行业里面走出了第一步。”甬商所总经理朱金祥告诉期货日报记者,两家交易所共同期现仓单互换业务的试点品种为PVC,其相通的交割服务体系,为仓单互换奠定了良好的合作基础。而在PVC仓单互换、仓单融资,以及构建多层次商品或衍生品市场和服务实体经济方面,双方有共同的诉求和发展目标,从而推动甬商所成为国内首家与期货交易所试点仓单转换的现货交易平台。
        再比如,拥有国家级实验室。这个国家级实验室全称“大宗商品电子商务交易服务试点项目”,于2012年8月获国家发改委批准。由此,甬商所成为国家唯一一家以大宗商品电子交易、金融服务为重点的试点项目。
        事实上,甬商所能够获批成为试点,除了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外,也与宁波地区良好的产业优势密不可分。
        据朱金祥介绍,甬商所开展的“大宗商品电子商务交易服务试点项目”,围绕大宗商品和供应链电子商务两大主题,既是传统现货贸易的一种创新和提升,又为电子商务与现货贸易结合开创新模式,对处于大宗商品供应链中的各个环节带来深远影响,在大宗商品产销衔接、公允价格形成、降低流通成本、规避三角债风险、统一商品标准、保证商品质量等诸多方面具有显著作用。
        在探索中开创现代流通新模式
        依托良好的产业优势,着力于服务实体经济,加上持续不断的创新,近年来甬商所走上了发展的快车道。
      “智慧贸易”模式是甬商所开启的一种现代流通新模式,使得大宗商品流通效率更高、流通成本更低,交易手段也更多元。朱金祥告诉记者,甬商所推出现货递延交易模式,利用互联网技术将电子商务与传统现货贸易相结合,对传统市场流通环节进行再造,提高了交易效率,降低了交易成本,并产生了传统市场交易方式所不能实现的功能。
        一是突破时空限制,增加流通便利性。据朱金祥介绍,甬商所利用电子交易平台,搭建网上专业市场,借助覆盖全球的互联网,发挥电子商务的天然优势,可以低成本的突破传统现货贸易的时空限制,使全国甚至全球各地的各种形式、各种成分的投资者汇聚到一起参与交易,使交易更加便捷,交易机会更加丰富,交易价格更加公平合理。
        二是每日选择交收,满足企业现货需求。朱金祥告诉记者,甬商所的现货递延交易中设计了每日交收的制度。有现货需求的企业,可根据自身需求情况提出交收申报,配对成功即能当日提货交收;没有即期现货需求的企业无须提出交收申报,待有现货需求时再提出交收申报即可。而对于提出交收申报但未能获得(交付)货物的企业,现货递延交易中设计了递延补偿费的制度,与经济合同中的“违约金”对接,给予损失方适当的经济补偿。
        三是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企业经营效益。朱金祥说,甬商所将各地的交易商都集中到统一的平台上来,通过电子商务进行集中报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撮合配对完成电子合同的订立,使市场具有很好的流动性。
四是实现信息的公开和对称,形成公允价格。朱金祥表示,甬商所的现货递延交易在电子交易平台中展开,为现货贸易提供了一个公开、透明的交易环境,通过集中报价、电子撮合成交、第三方结算和交收等管理制度,能方便高效地集聚相关商品的交易信息,企业在自身完成交易的同时向市场中的其他人发布了可信的价格信息。“这种交易方式打破了传统,实现了信息的公开和对称,形成了公允的现货市场价格,使价格配置资源的作用更好地发挥。”朱金祥说。
        在前进路上期望拨开迷雾
        甬商所现货递延交易制度规定,货物必须通过指定交收仓库实现实物交收。甬商所严格、统一的集中交收制度,改变传统现货贸易中单一的点对点关系,能够通过交易的集聚带动物流的集聚,进而促进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发展,推动社会物流资源的整合,降低全社会的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效率。
        交易、结算、物流三者有机结合,甬商所正是合理利用交易、结算、物流三者的有机结合,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进行合作,创新金融服务理念,开展仓单质押和未来仓单质押等双向融资服务。为银行提供质押物监管、价格评估和资金封闭运营监管等多种服务,一方面提高了银行的放款效率,降低了贷款风险和贷审成本,另一方面满足了贸易企业对流动资金“周期短、时间急、次数多”的融资需求,为中小企业开辟了快速的融资渠道。
        继现货递延交易模式之后,甬商所于近期又推出了电子化的招标和拍卖交易模式,这是服务实体经济、贴近大宗商品现货市场个性化需求的又一举措,逐步发挥出服务实体经济健康发展,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积极作用。
甬商所发展的历史虽然不长,但梦想不可谓不大。
        2011年8月,甬商所由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一开始便成为宁波大宗商品市场体系建设的核心平台。此后,财政专项扶持政策的出台更是推动甬商所与宁波范围内各个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的提升合并。在此基础上,甬商所被寄予的厚望是,充分利用宁波的港口、市场、区位等优势,增强宁波的经济影响力,最终将宁波建成亚太地区重要的国际大宗商品交易中心。
        发展目标已经明朗,但通往梦想的路上仍然有迷雾,这迷雾,是行业发展大环境使然,这吹开迷雾的风,需要行业监管者和参与者,共同鼓动。
        不可否认,近年来,大宗商品电子交易作为一个新兴的业态,在蓬勃发展的同时,也积累了许多急需解决的问题。“尤其是少数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给整个行业造成了极坏的影响。为防范金融风险,规范市场秩序,国家出台了许多规定,采取了相应的清理整顿措施。”朱金祥认为,没有规范的行业秩序,行业就不可能会有长足的发展。
        “大宗商品发展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是市场经济与网络技术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规范不应成为阻碍行业发展创新的障碍。”朱金祥诚恳地说,在行业发展过程中,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平台迫切期望政府与行业协会发挥组织与协调作用,并联合相关部门、院校与专家,共同开展研究、探索和推动大宗商品发展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的理论、模式与实践,鼓励与促进行业不断进行探索与创新,推动行业自律与他律相结合,建立大宗商品发展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的良好社会环境与市场秩序。
        “唯有如此,这个行业才能规范健康地发展,并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新助力。也唯有如此,这个行业的万千从业者,才能直起腰杆儿,扬眉吐气地迎来行业发展新时代。”朱金祥充满期待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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