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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商:全国首个网络商品交易平台服务合同示范文本11月1日起正式使用

2018-10-25 来源:

   约定了对消费者权益保证金提取数额、管理、使用和退还办法;增加网络平台信息检查监控制度……作为全国拥有电商平台最多的省市,今天,北京市工商局宣布,为建立健全网络行业交易规范和行为规范,加强电子商务标准化建设,引导本行业经营者公平竟争,北京市工商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规定,制定了《北京市网络商品交易平台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网络商品交易示范文本),并从11月1日开始正式使用。这也是全国首个网络商品交易平台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由于目前国内电商平台无规范性、统一性的合同文本,易造成合同不合规等问题。为此,今年3月以来市工商局联合北京电子商务协会组织专门カ量深入行业内有代表性的14家电商平台展开调研,收集电商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经营者合同文本,对文本的合法性、公正性、可行性、实用性等进行论证研判,先后多次召开研讨论证会,并通过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最终形成了网络商品交易示范文本。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网络商品交易示范文本中明确消费者权益保证金和先行赔付制度,约定了对消费者权益保证金提取数额、管理、使用和退还办法等问题;增加信息检查监控制度,要求平台经营者主动建立检查监控制度监控平台内经营者发布的信息;建立了商品、服务质量担保机制,约定平台内经营者对产品和服务承担质量保证责任,并对平台经营者进行质量监管提出要求。

  保证了文本的合法性,合同内容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并吸纳了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对资质审查、结算方式、质量保证、商品配送、权利义务及知识产权保护等作出明确约定,引导交易双方合法经营、诚信经营。再者是突出了交易的适应性。文本对一些具体的条款留有合同双方自行约定的空间,例如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经营者可约定比示范文本更为全面的保证金的赔付情形,双方可自行约定平台服务费的内容以及收费标准,并可以自行选择配送方式并就配送间题另行约定补充协议。

  据了解,随着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北京作为科技创新中心,电商企业云集,行业发展迅猛。目前,我市共有电子商务交易平台617个,占全国电商平台总数的15.2%,是全国拥有电商平台最多的省市。2018年一季度各类电商平台实现交易额1.07万亿,同比增长11.3%,其中,商品交易额实现4948.6亿元,同比増长10.7%服务交易额实现5769.7亿元,同比增长11.9%。

  在电子交易商务平台飞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一是部分网络商品交易平台的第三方合同均不同程度的出现了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条款。例如,部分协议中约定的免责条款明示或暗示的规避了法律规范中要求网络商品交易平台经营者作为合同一方需要履行的通知、提请注意、保护商业秘密等义务。二是由于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经营者之间谈判力量的悬殊,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经营者之间权利义务不对等的条款大量出现。三是合同在涉及第三方(主要是消费者)的利益上,平台经营者有意通过合同约定减轻已方义务,实际上损害了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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