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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存管终落地 联合存管模式被否定

2017-03-01 12:44:54 来源:新快报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网贷监管又下一城。近日,银监会发布《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下简称“《指引》”)对于网贷存管模式给了定性,规定了需由商业银行为网贷平台提供资金存管服务,并给出了6个月的整改期。此外,《指引》中还规定了网贷平台应指定唯一一家存管人作为资金存管机构,这也意味着此前“第三方支付+银行”的联合存管模式被否定。

  银行管钱但不能“抱大腿”

  一直以来,资金池问题成为网贷行业的最大难题。而第三方存管模式能有效地化解资金池的风险。因此,《指引》中规定了“为委托人开立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专用账户和自有资金账户,为出借人、借款人和担保人等在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专用账户下分别开立子账户,确保客户网络借贷资金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自有资金分账管理,安全保管客户交易结算资金。”

  对此,拍拍贷总裁胡宏辉就对新快报记者表示,存管的范围明确扩大覆盖到网贷业务从发标、投标、流标、撤标、项目结束的全业务流程,使得用户在网贷平台上的资金得到全流程的监管和与平台银行账户的隔离,对于用户的资金安全得到极大地提升,杜绝了网贷机构在整个业务过程中触碰和支配用户资金的可能,从根上避免了网贷机构“跑路”的可能。

  人人聚财创始人许建文也表示,《指引》非常具有穿透性,包括新增加了“通过履行表面一致性的形式审核义务对客户资金及业务授权指令的真实性进行认证”,以防止网贷平台非法挪用客户资金;银行方记录资金在各交易方、各类账户之间的资金流转情况以使资金交易清晰流转等。

  此外,针对网贷借银行存管进行营销宣传的现象,《指引》中还指出,“在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中,除必要的披露及监管要求外,委托人不得用存管人做营销宣传。”

  仅5%的平台上线银行存管

  与去年8月下发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此次《指引》更具实操性。开鑫贷总经理周治翰指出,对于存管资格的申请,原来由银行向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规定,在正式稿中也已经取消。并且,负责网络借贷资金业务管理与运营的一级部门,也不用单独设立。这些流程的简化,可以促使存管更加快速平稳地落地执行。

  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广州e贷总裁方颂也对新快报记者表示,之前的征求意见稿要求存管人必须“自主研发”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技术系统,《指引》调整为“自主管理”,且规定“与资金安全的相关业务不得外包”。他表示,这一调整将在大幅度提高网贷资金存管操作性的同时,也保障了投资者资金安全。

  但是值得关注的是,指引中并没有禁止银行与第三方支付之间开展合作。据新快报记者了解,从去年开始汇付天下等第三方支付公司也在为银行提供一些存管的外围服务。

从时间上来看,网贷平台要想完成存管合规并不容易。据盈灿咨询不完全统计,截至2017227,已有民生银行、江西银行和华兴银行等38家银行布局P2P网贷平台资金存管业务,共有261家正常运营平台宣布与银行签订存管协议,约占P2P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总数量的10.93%。而完成资金存管方面,只有122家正常运营平台与银行完成直接存管系统对接并上线,约占P2P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总数量的5.11%

(来源:《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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