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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聚焦|上海检察院:对社会危险性不高的涉案企业家慎捕

2018-07-16 来源:

   营造一个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检察机关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近日,上海市检察院出台了《上海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下称《意见》),从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保护企业家权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依法打击经济犯罪、打造“互联网+”绿色检务通道等方面提出20条措施,着力为上海建设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检察保障。

  着重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

  《意见》的前三条聚焦公正司法和企业家权益保障。

  《意见》第一条提出,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切实维护民营中小企业和外来投资者、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市场主体、诚信经营市场主体的司法保护力度,统一诉讼标准和工作要求。

  在保护企业家权益方面,《意见》还特别提出保障企业家人身合法权益和财产权。

  《意见》第二条指出,保障企业家人身合法权益,对社会危险性不高的涉案企业重要岗位人员慎用逮捕强制措施,切实履行羁押必要性审查职责。

  上海市检察院公诉一处处长奚山青向记者解释:“在嫌疑人构成犯罪的基础上,少捕、慎捕要考虑犯罪嫌疑人。如果不被羁押是否有自杀、逃跑、窜供、毁灭证据等行为发生,如果不存在这些危险行为,我们评价为不存在社会危险性。从保障企业家人身合法权益这个角度讲,我们考虑到很多民营企业家一旦被羁押,整个企业可能会无法继续经营,或者走向破产,从这个方面考虑,我们实行少捕、慎捕。”

  上海市市检察院研究室主任胡春健也在发布会上介绍:“逮捕在案件前期办理过程中是一个很严厉的措施。我们在意见中提出的慎用逮捕措施首先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其次在具体案件操作中要慎重率评价其对社会的危害。还要综合其认罪态度、退赃、挽损、赔偿等方面。我们坚持的前提只要是能够达到不予逮捕的标准我们就从宽处理。”

  《意见》第三条还提出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全面保护物权、债权、股权等各种类型的财产权,依法打击侵犯企业家财产权、创新权益及经营自主权等犯罪。《意见》的第十四条还指出,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准确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企业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等界限,防止司法不当介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意见》同时在保护企业及企业家产权方面提出要求。

  《意见》第十二条指出,完善权利救济机制,拓宽和畅通诉求表达渠道,打造全方位、多层次的企业诉求表达体系,及时甄别纠正社会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申诉案件,依法办理涉企业国家赔偿案件,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

  数据显示,2016年至今年5月,侵犯知识产权类案件批准逮捕218件314人次,提起公诉409件648人次。知识产权保护成为产权保护中极为重要的内容。

  《意见》第四条着重强调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积极服务保障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加大对驰名商标、发明专利、涉外知识产权以及高端制造、智能制造、互联网产业等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推动知识产权犯罪量刑标准规范化,完善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办案模式,全面实施知识产权权利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

  营造安全有序市场环境

  根据上海市检察院的数据,2016年至今年5月,涉金融类案件批准逮捕2486件3621人次,提起公诉3168件5131人次。

  《意见》第五条强调,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风险,积极参与和主动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依法惩治证券、保险、投资理财、税收等领域经济犯罪,在查办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中及时化解风险,积极追赃挽损。

  胡春健在发布会上表示,维护上海金融安全的重点在于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逃汇等严重金融犯罪,加大对经济新常态下金融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强对新类型犯罪的打击精准度。

  在金融案件的办理方面,2016年至今年5月,上海成功办理伊士顿操纵市场案、吴小晖集资诈骗、职务侵占案等重大金融案件,和通过非法刷单获取“一号专车”“饿了吗”补贴、利用扫号验证软件非法获取大乐网络公司虚拟货币等新型网络犯罪案件。

  涉自贸区刑事案件也是《意见》关注的重点领域。数据显示,2017年至今年5月,涉自贸区刑事案件提起公诉183件249人。

  《意见》第六条提到,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以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依法惩治危害跨境贸易、自贸试验区建设等犯罪,配合有关部门健全综合治理和监管措施。

  浦东新区检察院公诉二处命名检察官施净岚,在发布会上介绍了自贸区成立以来首起侵犯商业秘密案。

  涉及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往往侦办时间跨度长、取证难度大、定性要求高。为确保该起案件的顺利办理,浦东检察院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为解决涉及商业秘密的关键性问题,浦东检察院在充分听取了被害单位意见诉求的前提下,积极探索案前多方会商机制,邀请公安机关及第三方鉴定机构,就案件中的技术难点进行明晰,保障了被害单位的合法权益,显示了上海检方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维护自贸区良好营商环境的决心和能力。

  上述案件涉及一家美国独资企业,在行业领域内具有较大的影响力。

  “通过我们的大调研发现,不少企业特别是非公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法治意识薄弱,对形势、政策、司法解释的理解和掌握程度不清楚,产生企业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内部的职位侵占和挪用资金等现象,对到底是构成犯罪还是民事纠纷都不清楚。在一些侵犯商业秘密的案件,我们在办理过程中发现,很多企业没有建立保护商业秘密的制度,也没有和员工签订商业秘密的保密协议,导致的结果是,侵犯商业秘密情况一旦发生,对我们打击刑事犯罪造成很大障碍。” 胡春健说。

  胡春健说,检察院的工作以前大多是就案办案,现在重视通过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通过检察院办公室,虹口区检察院、普陀区检察院、杨浦区检察院等建立的企业家法律服务工作站,覆盖全区的法律服务点,通过典型案例的宣传和为企业家提供咨询意见,提高企业家法律意识,进一步保护企业家的法律合法权利,也防止自身的经营活动触犯刑事法律的边界。

  《意见》第七条还强调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惩治黑恶势力犯罪,坚决铲除经济领域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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