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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威力持续 又有两家期货公司领“罚单”

2017-08-04 21:29:19 来源:国际金融报

           随着期货公司专项检查的深入,各地证监局继续对当地期货经营机构开出“罚单”。

渤海期货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7年7月28日收到上海监管局下发的《监管关注函》。

公告显示,渤海期货在2017年5月,自有资金持有份额占“渤海期货1号资产管理计划”总份额超过50%,不符合《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规则(试行)》第三十九条规定。出现上述情况,是由于其他委托人在持有份额赎回操作中,因计算口径原因造成误差所致。公司已于2017年6月27日问题发现当天,对公司持有份额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自有资金持有份额占“渤海期货1号资产管理计划”总份额不超过50%。截止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比例未发生过变动。

渤海期货表示,上述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任何不利影响,对于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公司将高度重视,并不断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另外,渤海期货网站8月1日发布投资经理变更的公告,称由于原投资经理离职,渤海期货1号资产管理计划和渤海期货-东北证券融耀9号FOF一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由温京海变更为成俊敏。

渤海期货介绍,成俊敏2008年7月毕业于哈尔滨商业大学金融学专业,具有8年投资交易经验,其中5年为期货投资经验。2009年任职于北京凯特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从事美股交易投资分析工作。2012年进入期货行业,曾在大连元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任期货投资顾问,专注于商品基本面分析,收集供需数据,制订商品套利交易策略研究等工作,擅长趋势判断长线策略与商品月间套利,产业链上下游品种对冲。

除了渤海期货,前海期货有限公司(原文峰期货有限公司)也在近日因《印章管理办法》执行不到位,被江苏证监局责令改正。

经江苏证监局查实,前海期货《印章管理办法》规定不完善、执行不到位。具体包括《印章管理办法》中有关表述前后不一且不严谨,包括将公司法定代表人表述为公司法人、将由总经理负责审批表述为总经理负责使用、对公司总经理的表述使用了“公司负责人”和“公司总经理”等不同称谓。

《印章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印章使用审批人包含公司总经理、分管经理与《印章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不一致。该局还指出,前海期货印章使用登记簿登记要素不全,不符合公司《印章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

此外,前海期货印章使用未严格执行审批手续,部分印章使用无批准人、部分印章使用为他人代签。不符合《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10号)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前海期货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

(来源: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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