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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将挂牌 地方金融办变身地方金融监管局或成趋势

2017-10-24 23:17:12 来源:证券日报

深圳地方金融监管将迎来新的变化。

日前,《证券日报》获悉,为贯彻全国和广东省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深圳市决定对市金融办职能“扩容”,加挂地方金融监管局牌子,对当前相对分散的地方金融监管职能进行整合,进一步分离发展和监管职能,补齐监管短板,切实履行好中央交由地方负责的各类金融机构,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交易场所等监管和风险处置职责。

据悉,为提高地方金融监管的履职尽责能力,深圳市还将充实市金融办的人员队伍,逐步构建与现代地方金融治理相匹配的监管体系。

1010日,深圳召开了全市金融工作会议。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强调要按照全国和全省金融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瞄准建设全球一流金融中心城市,统筹做好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篇大文章,全力推动深圳金融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而深圳市金融办加挂地方金融监管局的牌子正是这次会议上的决定。为建设全球一流金融中心城市,深圳市推出了金融创新十项措施:成立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制定《关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风险深化改革的实施方案》;出台《深圳市扶持金融业发展若干措施》;上线运行创新创业金融服务平台;率先设立金融科技专项奖;探索设立天使投资母基金;搭建金融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地方金融监管信息系统;深港澳金融合作步入“常态化”;促进股权投资双向开放。

日前,一份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916日印发的《江苏省省级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流出。该方案提出在省级政府机构限额内,将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由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调整为省政府直属机构,机构规格为正厅级,挂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牌子。江苏省方案提出,按照政事分开原则,准确界定事业单位职能,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结合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整合设置机构,促进政府组织结构优化;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严格控制机构编制。通过改革,做到行政职能由行政机构承担,执法职能由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承担,公益服务职能由事业单位承担。纳入改革范围的具体分为四类: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省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重点行业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行政执法机构。

据了解,2009年、2015年北京、武汉将金融办升格为金融工作局,今年3月份,山东曾下发通知明确了地方政府金融办的职能转变。未来,地方金融办加挂金融监管局牌子或变身地方金融监管局或许成为趋势。

 

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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