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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融办下发监管通知:金融办监管力度进一步收紧

2016-09-09 20:31:30 来源:和讯网

江苏金融办近期发出相关监管文件,通知各市金融办、昆山市、泰兴市、沐阳县金融办监管力度进一步收紧。

江苏金融办下发监管通知:重视交易场所信访投诉强化属地监管职责

江苏金融办下发监管通知指出江苏省内各地区交易场所要加快与江苏登结算的对接工作,截止2016年底未接入的将限制业务发展。

针对日益突出的现货市场客户投诉和维权事件,江苏金融办要求各类交易场所高度重视客户投诉处理工作及时反馈,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消除群体性事件隐患,同时督促辖区内各类交易场所建立健全信访投诉处理机制,形成有效畅通的投诉渠道、公开透明的处理流程,采取合理措施,稳妥化解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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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监管方面,江苏金融办下发监管通知明确各市县区金融办是交易场所日常监管工作的责任主体,强化属地监管职责,督促辖区各类交易场所规范经营控制风险。

江苏金融办下发监管通知:金融办监管力度进一步收紧

交易所整改不力将面临关闭或取缔

“各地金融办要认真梳理信访投诉中反映的问题,对投诉频繁且不能有效解决的交易场所要采取相应措施,督促其进行整改,对于整改不力、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完成整改或继续非法经营的交易所,坚决予以关闭或取缔。”

近段时间晒资质成热潮,但资质并不能作为门槛,某些交易所拿着资质为所欲为,投资人叫苦连天,信访对象长期整改不力将会对行业造成非同一般的影响,关闭或取缔能够维持行业的良性健康。

江苏金融办下发监管通知:关于落实江苏省金融办监管文件加强交易商适当性管理

交易场所行业内交易商是指与交易产品相关的生产类、贸易类、加工类等交易商,包含与产业相关联的个体工商户。行业内交易商开立交易账户时,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如个体工商户或者自然人作为行业内交易商入市且缺乏上述材料的,需由行业相关机构出具行业交易商证明。

被交易中心确定为“休眠账户”的交易商,若交易商需再次获取交易权限的,应满足上述第一或第二条规定条件;在适用第一条规定条件时,“休眠账户”中的保证金余额不应低于50万元。 

(来源:和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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