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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大宗商品市场联席会议办公室同意设立的34家现货交易市场名单

2015-06-23 来源:互联网

 

青岛市大宗商品交易市场规范健康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6月17日发布发布公告称,近期发现有个别交易者通过网络在青岛市部分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市场(平台)参与白银等贵金属交易,因受利诱且自身风险意识不强,发生了多起交易纠纷。为进一步规范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市场经营,加强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青岛市大宗商品交易市场规范健康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商务部、人民银行、国家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商品现货市场是指依法设立的,由买卖双方进行公开的、经常性的或定期性的商品现货交易活动,具有信息、物流等配套服务功能的场所或互联网交易平台。
市场经营者不得开展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禁止的交易活动,不得以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现货合同的转让、变更,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办理。
二、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市场要严格遵守《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等规定,打造公开、公平的市场环境,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三、依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商务局关于推进大宗商品交易市场规范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青政办字〔2014〕80号)及相关法律法规,青岛市对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市场监管职责分工如下:
1.各区、市政府负责辖区内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市场的监管,并做好统计监测、违规处理和风险处置工作。?
2.市工商局负责对全市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场所日常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依法查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中的违法行为。
3.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负责全市商品现货市场交易涉及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4.市商务局负责全市商品现货市场的规划、信息、统计等管理工作,促进商品现货市场健康发展。
5.青岛证监局负责全市商品现货市场非法期货交易活动的认定等工作。
6.市金融工作办负责全市股权、产权等类交易市场的行业管理工作,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7.市文广新局负责全市文化艺术类交易市场的行业管理工作,促进文化艺术类交易市场健康发展。
交易者如在市场交易中出现纠纷,应按照交易约定通过青岛仲裁委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如发现市场有其他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请及时向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举报。如发现有涉嫌诈骗等经济犯罪行为的,可直接向公安部门报案。
在此,郑重提醒广大交易客户,商品现货交易市场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附件:市大宗商品市场联席会议办公室同意设立的现货交易市场名单(点击下载)
1、青岛国际橡胶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2、青岛国际化工品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3、青岛国际油品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4、青岛保税区棉花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5、青岛矿权矿产品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6、青岛集美客国际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7、青岛裕龙橡胶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8、青岛华银贵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9、青岛国金贵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10、华益金安(青岛)贵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11、青岛国际有色金属市场有限公司
12、青岛国际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
13、山东三盐电子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14、欧亚豪格国际纺织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15、青岛国际航运交易所有限公司
16、青岛市出版物和文化产权交易中心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17、青岛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18、青岛市易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19、青岛国际版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青岛两岸水产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1、青岛北方油品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22、山东福运航运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3、青岛董家口港区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4、青岛矿权矿产品交易市场有限公司胶南分公司
25、山东国际农产品展示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6、青岛物流分拨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7、青岛正元恒邦贵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8、青岛鲁银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9、青岛齐鲁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30、青岛九州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31、青岛董家口铁矿石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32、青岛能源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33、寿光蔬菜青岛商品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34、青岛汇海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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