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试点方案》看,64 个试点地区兼顾不同行政级别、不同类型和不同地区城市,总人口3.5 亿人,约占全国人口的26%,具有广泛代表性。方案也充分考到各地差异性,实行一地一策,以构建城镇化长效机制为核心,循序渐进推进城镇化试点。我们体会,针对《试点方案》的实施,围绕五大试点领域,特别需要关注如下四个方面的重要变化。
一是试点地区公共服务均等化步伐会加快。建立更加合理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能够更好地调动地方政府积极性,这意味着农民市民化和公共服务均衡化将加快。目前城市普遍面临针对进城农民工公共服务供给上的不足,农民工与原有市民在教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方面享受的公共服务差距明显。《试点方案》将推动试点地区农业转移人口的公共服务供给明显加快。
二是试点地区地方债券发行和PPP 融资进程会加快。今年开始,地方政府举债模式和渠道将发生根本性变化,地方政府债和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将成为地方政府重要的融资渠道。试点地区有可能获得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在时间和规模上的优先安排,并实现PPP 融资在当地先行先试。
三是试点地区农地制度改革会加快。从近期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及农地“三项”改革试点政策看,农地征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转让等农地改革试点快速推进。从农地“三项”改革试点的相关表述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将同时成为农地改革试点地区,成为农地改革的试验场。特别是,农村宅基地制度有望进一步完善,包括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探索建立进城落户农民工宅基地内部有偿退出和转让机制等。
四是试点地区行政管理体制和财权事权变革会加快。试点地区将会推动镇改市、县改市、省直管县等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赋予部分吸纳人口多、经济实力突出的强镇与其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权,财权、事权将发生相应调整,并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改变部分地区的财政资金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