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重庆市政府网发布消息:重庆南岸区出台《提振商贸经济实施办法(试行)》,主要有“十条”:
一是对销售额增长超过20%的限额以上法人商贸企业给予奖励。
二是对当年经国家统计局审核批准新纳入限额以上统计的法人商贸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三是鼓励限额以上商贸个体工商户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四是鼓励发展汽车销售经营。
五是鼓励引进大型会议。
六是鼓励开展大型节庆营销活动。
七是鼓励发展夜市经济。
八是鼓励引进发展大宗商品交易市场、要素交易平台等各类服务现代商贸的创新型金融企业。
九是营造宽松商业环境。
十是维护良好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