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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宗商品现代流通行业专家库管理办法

2015-11-03 来源:

 

中国大宗商品现代流通行业专家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行业专家作用,促进我国大宗商品现代流通行业的规范、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分会工作规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国大宗商品现代流通行业专家库(以下简称行业专家库),隶属中物联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流通分会,面向全行业提供专家服务。
第三条 建立行业专家库的目的旨在充分发挥行业专家的集体优势,协助政府与行业制定宏观规划、政策与标准,为行业、企业重大项目研究提供理论与技术支撑,更好地为我国大宗商品流通业的发展做贡献。
第二章 行业专家库管理体系
第四条 中国大宗商品现代流通行业专家库的管理体系由“一级、一档、一书、一网、一会”构成。
一级:行业专家库实行分级管理,专家级别分为:专家委员、高级专家、专家
1、专家委员:科研项目或学术研究带头人,或担任技术、管理工作领导职务,在流通领域取得重要研究成果,为企业发展做出显著贡献,能够承担重大课题与项目研究咨询、评估评审和企业技术服务工作;
2、高级专家:在我国大宗商品流通领域做出显著成就和贡献者,或从事我国大宗商品流通领域相关研究,在国内外知名刊物发表三篇以上专业论文,或者公开出版一本以上该专著的企业与机构等资深人士;
3、专家:在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传统现货批发市场、商贸流通企业,以及银行、投行、证券、期货、仓储、物流、电子商务、信息咨询、软件技术等相关行业,从事与我国大宗商品流通领域相关业务,对大宗商品流通领域有一定研究与促进,具有五年以上任职经历的企业与机构高管(副总经理以上),或具有七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企业与机构中高端人才。
一档:分会为每位入选专家建立档案。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凡进入专家库的专家,须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
一书:分会每年编辑、出版与发行《中国大宗商品现代流通行业专家优秀论文汇编》,该大型工具书将刊载年度行业专家所发表的优秀文章与最新研究成果。
一网:在分会门户网站开设专家库栏目,向全社会展示行业专家风采,介绍行业专家的最新观点,全面报导行业专家在大宗商品现代流通领域的理论研究成果与观点。
一会:在分会每年举办的主题论坛及研讨会议中,将为上年度分会行业优秀论文的获奖者提供行业理论研究、观点传播、成果分享、课题研究、项目合作与主旨发言机会。
第三章 专家资格管理
第五条 专家资格由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采取公开征集、单位推荐和自荐结合的方式确定。入库专家名单将依据分会中国大宗商品现代流通行业专家库专家申报与评审程序规定,在分会网站上进行公示。
第六条 在库专家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年调整补充一次。专家每届聘期三年,聘期届满,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分会秘书处负责对在库专家实行信誉监测,营造科学民主、严谨求实的氛围。
第七条 对已取得中国大宗商品现代流通行业专家资格的成员资料应定期进行落实和更新。原则上由分会秘书处每年落实和更新一次。
第八条 行业专家资格复审工作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本人专业水平和执业能力是否能够继续满足工作要求;
2、本人在为全行业服务工作中是否严格遵守客观公正等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3、本人有无违反本办法规定或其他违纪违法不良记录;
4、专家评审委员会认为应当考核的其他内容。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调整出专家库:
1、有三次以上信誉不良记录的;
2、工作严重失职,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3、触犯国家法律,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4、经分会专家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 应调整出库人员,通过专家所在单位和分会专家库评审委员会共同监督,及时调整出库,维护在库专家队伍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第十一条 有违规行为、不再胜任行业专家工作、资格复审不合格、拒不履行行业专家义务,或是本人提出不再担任行业专家库专家申请的,专家评审委员会可以随时办理有关解除资格聘用手续。
第十二条 被调整出库人员,三年内不得再申请入库。对弄虚作假的申请者,永久不准申请入库,同时记入分会行业专家个人诚信档案。
第四章专家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三条 专家在分会工作中享有以下权利:
1、授予“中国大宗商品现代流通行业专家”等荣誉称号,并允许以此名义公开出版著作、发表文章与发布观点,开展有关合法工作与对外活动;
2、分会组织或承担的政策咨询、项目编制、课题研究、项目申报、评审评估、行业培训、编著出版、市场调研等项目与活动,课题组与专家组成员优先从行业专家库中进行遴选;
3、免费或优惠获得分会提供的各类行业动态、研究报告、信息数据等内部资料与外部刊物;获得免费参与分会主办或协办的各类论坛、会议、沙龙等活动及主题发言机会;
4、行业专家可向分会申报课题,该课题经分会审核通过后,可获准以分会名义编撰课题研究报告,该课题经分会评审通过后,可与分会联合有关新闻媒体共同向社会发布。
5、行业专家所申报课题,经分会研究确定该课题属行业发展重大课题研究的,可由分会牵头单位组织有关单位与行业专家共同开展研究与攻关,或向该课题研究提供专家或经费支持。
6、颁发专家聘书,并在《中国大宗商品现代流通行业专家优秀论文汇编》,向行业与社会作重点推荐。
第十四条 专家在分会工作中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相关纪律,对涉密工作严守保密制度,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应具有严谨的科学精神、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
2、积极参加分会组织开展的国际国内学术与技术交流、课题研究、技术咨询、培训等各项活动,按时完成承担的工作任务。
3、及时提供本行业、专业领域的研究新成果、新技术、新动态,以及与行业相关的各种国内外信息与动态资料。
4、每年向分会专家库提供一篇由本人参与撰写的文章,或参与一项分会组织开展的课题研究与项目编制工作。
5、维护行业形象与分会合法权益,共同抵制有损行业与分会的不当言论和行为,不得从事有损行业、分会声誉的活动。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中物联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流通分会附则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一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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