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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发展分析与对策建议

2016-02-26 来源:

 

1、前言
我国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始于20世纪90年代末期。2000年前后我国现货商品交易市场开始实现由数量型扩张转变为质量效益型发展,一些商品交易市场迅速实现交易创新和管理升级,现货商品交易市场基础上衍生的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逐渐成为我国流通现代化进程中的亮点。
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是一种利用网络平台对大宗商品进行现货即期或中远期现货批量交易的B2B第三方电子交易市场。据我们统计,截至2012年底,全国共有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360余家,分布在3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特别行政区,交易品种涉及工业原燃料、农作物等领域,达数百种之多。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集商流、信息流、资金流与物流服务于一体,对促进我国商品的有效流通做出了重要贡献,代表了我国商品流通市场体系发展的必然趋势,目前已经在我国形成迅猛的发展态势。
本文首先分析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总结我国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在发展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系统剖析了相关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对策建议。
2.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作为现货商品交易市场的改造与提升,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代表着国内9万多家现货商品交易市场的发展方向,它通过与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的功能互补、相辅相成与共同作用,将形成我国完整的商品流通市场体系。目前,我国的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主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规范》(GB/T 18769)为建设依据,充分满足钢铁、化工、煤炭、粮食等各行业大宗商品生产商、供应商、采购商、贸易商等各类交易商的交易需求,采用多种交易模式相结合、有形市场与无形市场相结合的策略,在健全和完善信用保证制度的基础上,提供交易、结算、物流、物流金融四位一体的服务功能。
由于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将全国分散的市场和交易用互联网联结起来,使其成为连接产销和沟通信息的主渠道,为广大客户跨越时空调剂资源提供方便,因此它们在实现我国商品销售、促进商品流通、减少实物转手环节、节约物流成本、分散与转移市场风险以及商品价格发现与定价等方面的作用日益突出。总结近年来的发展,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有助于合理配置资源,推动节约型社会的建立。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借助于互联网的优势,能够克服地域限制和地区垄断,是专门针对大宗商品产业链中的各类企业提供高效、安全、便捷的电子交易、结算、交收及相关服务的社会公共平台,能最大限度地反映大宗商品的社会供需状况和真实价格,实现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社会流通成本的不断降低。
(2)有助于稳定市场,减缓受经济非理性波动带给企业的经营压力。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根据商品流通的现实需要,立足于实体经济,推出多种灵活的交易模式,有助于供应链上中下游各环节根据自身的经营状况和未来短期内已达成的供销合同,以“各取所需”的方式决定各自的购销行为。在市场价格剧烈波动的不利形势下,电子交易市场足够多的成交量可以有效地分散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有助于稳定市场、减缓受经济非理性波动带给企业的经营压力。
(3)有助于打破行业和地区价格垄断,推进商品生产流通的市场化进程。在大宗商品流通领域,供应链核心企业如大钢厂往往具有优势地位,其自身的利益诉求决定了其对产品价格的相对垄断性,绝大部分中小型企业通常饱受核心企业价格垄断之害、成本无法锁定之苦。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实现了全国市场信息的高度透明,中小型企业终于拥有了一份自己的话语权,而且核心企业单边话语权的削弱,从长远来看,必将有效地推进大宗商品生产流通领域的市场化进程。
(4)有助于市场诚信体系的建立,促进大宗商品产业发展。市场诚信体系的建设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在交易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上的严密设计,保证了货物和资金的安全与合同的履约,有助于大宗商品产业链市场诚信体系的不断完善。以上海大宗钢铁电子交易中心的主要交易品种热卷板来讲,现货市场从2008年7月份的年内高位5700元/吨,暴跌至10月下旬的2900元/吨,在如此巨大的下跌过程中,上海大宗钢铁电子交易中心的电子交易盘没有出现一次期货意义上的跌停板,更没有发生所谓的“弃仓”或“爆仓”情况,交易井然有序、合同履约正常——即使在国庆后市场最为恐慌的10个交易日里,银行严格监管下的交易保证金和交易量均创下了2008年内的新高,平均每天的成交量都在20万吨以上,真正有效地分散了钢材市场的系统性风险。
按定单生产已经成为整个国际社会现代商品生产流通过程中的主要形式,定单生产的本质就是远期交易。一直有“变相期货”之嫌的中远期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因其在不少专业性市场领域弥补了更公开、透明的商品期货市场的空缺,自有其生存、成长的空间。在国外,如洲际交易所(ICE)由以前纯粹的OTC(柜台交易)电子市场,发展成为可威胁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ME)和纽约商业交易所(NYMEX)的第二大国际石油市场。
3.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发展经验与教训凸显监管必要性
总结其几年来的发展历程,我们明显看到,制度健全、严格管理、规范运营是我国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发挥积极作用的重要保证。例如,上海大宗钢铁电子交易中心树立了良好的典范,它具有国有控股的股东背景,以钢铁现货流通贸易和用材企业为实业基础,为钢铁生产流通业内企业提供有效供需服务,比一般期货业更加贴近实体经济。上海大宗钢铁电子交易中心一贯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进行严格管理、规范运作和稳健经营,自从成立以来,始终执行“一有五无”的标准:“一有”即交易资金严格实行银行第三方监管,从制度上确保客户交易资金的安全;“五无”是指无履约担保、无股东背景的交易商入世、无自营交易、无交易商代理业务、无个人投资者入市。上海大宗钢铁电子交易中心的成功运营,使其成为我国钢铁行业在金融风暴下的避风港。
然而,我国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在迅速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风险,主要包括两个层面:一是交易市场主体可能发生的法律性风险,如非法转移和占用客户资金、内部人控制操纵市场等;二是交易市场内部运行过程中面临的管理性风险,如市场风险、交易商的投机风险等。一些恶性事件的发生充分反映了上述风险因素的存在。分析其背后的原因,我们可以看出,市场经营者挪用客户资金、串谋做局操纵市场等违法与违规行为,都已经超出了企业正常经营的范畴,触犯了国家法律的基本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规范》(GB/T18769)的规定,“交易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从事与交易商品有关的现货生产、经营、消费活动的企业法人,…,交易商只能代理业内企业进行商品买卖,不得代理社会公众投资”。例如,华夏商品交易所大量吸收个人投资者参与也是一起严重的违反国家标准的事件。
这些风险事件的发生,充分反映了我国大宗商品交易领域市场监管体系存在明显的不足,加强政府监管,完善监管体系,重点防范电子交易市场可能发生的法律性风险,杜绝违法违规经营问题,对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非常必要。
4. 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发展面临问题分析
通过分析已有的社会实践,我国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发展主要面临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政策法规欠缺。与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发展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文件主要有三类:一是2007年4月国务院出台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规范》(GB/T 18769);三是近年来以商务部牵头执行的关于大宗商品交易市场限期整改、全面检查的多个文件。由于大宗商品电子交易的特殊性和交易模式在不断创新,具有针对性的政策法规明显欠缺。
(2)市场监管主体不够明确。1998年2月13日,原国内贸易部发布了《关于加强现货仓单交易市场管理的通知》以探索新型现货交易模式,开始大宗商品电子交易的尝试。但是1998年3月10日,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国内贸易部被撤销。随着国家部委数次改革,主管现货商品交易市场的商业部市场建设司先后并入国内贸易部、经贸委,最终进入商务部。由于这种部委的调整,对大宗商品市场的管理没有形成较好的连续性,政府部门对市场监管的力量明显薄弱。
(3)公司治理结构缺乏制衡机制。在已经发生的恶性事件中,一部分电子交易市场公司治理结构缺乏制衡机制,使得市场经营者参与交易,容易造成内部人控制问题。
(4)客户资金无有效的第三方监管。引入第三方监管客户资金能够有效防止市场经营者对客户交易资金的挪用,也有利于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但部分电子交易市场没有引进独立的第三方资金监管机构,从而容易造成市场经营者可以随意挪用客户资金、串谋做局操纵市场,最终导致电子交易市场出现严重问题。
(5)行业自律较为缺乏。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领域明显缺乏行业自律,造成市场上大量投机行为的产生。
(6)理论研究滞后。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是基于我国特有的流通体系发展起来的新兴市场,关于这类市场的法规标准、商业运作模式、组织机构及风险管理等方面的研究工作明显不足,理论研究落后于实践的现象比较严重。
5.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发展的对策建议
在发展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的过程中,国内已有的经验、教训值得我们借鉴。归纳起来,主要提出以下几点对策建议。
(1)加强政府监管是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发展的重要保障
加强政府监管,完善监管体系,重点防范电子交易市场可能发生的法律性风险,杜绝违法违规经营问题,对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非常必要。建议尽快完善政策法规体系,迅速建立法律、法规和标准三重约束框架下的政策体系,适应市场监管的现实要求。同时,建议建立大宗商品电子交易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政府各部门间的综合协调,以促进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政府监管体系的全面形成。
(2)规范经营是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生存和发展之根本
国内有代表性的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的建设和发展经验尤其值得借鉴。例如,上海大宗钢铁电子交易中心始终坚持规范经营的基本原则,使其成为中国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的典型代表,也成为全国领先、国际上有很大影响力的专业化钢铁交易综合服务平台。同时,建议选择各类大宗商品领域内的龙头国有企业或上市公司作为股东单位,有步骤地对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实行股份制改造,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促使其建立科学合理、授权清晰的公司治理结构,消除内部人控制问题,从而保证市场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3)加强风险控制和重视资金监管是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的管理核心
在交易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上的严密设计,是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规范运营的重要基础。实行第三方的、带有强制性的监管措施,从制度上确保了客户交易资金的安全,避免类似华夏商品交易所案件的发生。
(4)实行行业自律是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发展、壮大的有力动力
实行信息公开透明,形成行业自律。建议在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流通分会的组织下,实现行业自律、开展市场认证,并通过信息的公开和透明,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避免危害行业事件的发生。同时,加强舆论宣传,正确引导电子交易市场健康发展。建议以行业协会组织为主体,在全社会广泛、科学地宣传大宗商品电子交易技术、方法和途径,澄清社会上对大宗商品电子交易的错误认识,引导各相关企业树立风险意识、合理参与电子交易活动。
(5)加强专家团队建设是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
中国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的发展历程,是一个业务和管理不断创新的过程,面临着诸多的、国内从未经历过的理论和实践难题。因此,建议在全国范围内选择一些具有理论和实践双重经验的专家,组成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专家委员会,加强理论与政策研究工作,一方面给政府部门开展相关工作提供政策咨询,另一方面帮助企业不断开展业务创新和管理创新,使其迅速成长为国内、国际的知名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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