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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金融工作办2017年工作打算 在规范基础上发展权益类交易场所

2017-03-08 来源:CHINAFT整合

青岛政务网日前发布文章称,青岛市金融工作办2017年工作打算,在规范基础上发展权益类交易场所。该文章全文如下:

2017年全市金融工作要在十三五实现良好开局的基础上,按照中央、省、市关于金融改革、发展、稳定的一系列工作部署,紧密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加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升稳定发展工作水平,推动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一、筑牢金融稳定发展基础

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切实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实施意见》,压实区(市)、部门“属地管理、行业负责”工作原则,组织各行业主(监)管部门,加强对各类机构的日常监管和警示教育,筑牢防控阵地。促进各银行机构与资产管理公司合作,发挥资产管理公司专业优势,加大不良贷款收购、处置力度。分类处置互联网金融风险。根据风险程度、违法违规性质等因素,采取差别化处置措施,监督从业机构加大整改力度,稳妥化解潜在风险隐患。做好金融风险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印发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模拟演练,提高预案针对性与实效性。

二、推进财富管理试验区建设

(一)加快财富管理机构发展。抓住国家深化金融改革的契机,持续跟踪国有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业务创新动态,大力引进传统金融机构分设的财富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资产托管中心、基金子公司和各类事业部等机构。支持国内外专业财富管理机构来青岛发展,大力培育具有系统重要性的新兴专业财富管理机构,确立财富管理试验区在新兴财富管理行业发展中的优势地位。

(二)完善财富管理基础设施。围绕财富管理关键环节,完善托管、支付等基础设施服务功能。引进培育财富管理专业托管机构,支持兴业银行资产托管(青岛)中心、光大银行资产托管中心扩大业务规模,面向全国为各类金融机构提供理财产品托管服务。

(三)推进创新试点政策实施。根据宏观经济金融形势发展,持续推进已获批复的两批创新试点政策落地。推动QF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项目落地。深化个人税优商业健康险试点,探索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

(四)促进财富管理业务创新。降低跨国公司资金集中运营试点门槛,进一步推动试点企业扩容;创新内保外贷资金使用方式,鼓励有实际需求的涉外主体将资金调回境内使用;研究推进地方债海外发行,推动境内机构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支持开展跨境资产转让,允许境内机构对外转让债权类资产试点。支持专业财富管理机构创新业务模式,做大业务规模,实现规范发展。发展跨境基金,支持人民币国际投贷基金等开展跨境投融资业务。

三、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促进企业转型升级要求,组织驻青银行机构对全市信贷需求进行再摸底、再配对,切实改进对重点企业的金融服务,保障重点企业的合理信贷需求,切实降低融资成本。做好市级重点建设项目的金融服务,重点支持好胶东国际机场、轨道交通、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农田水利工程、一汽大众华东生产基地、惠普全球大数据中心、万达东方影都、老企业搬迁等重点项目。支持传统基础设施领域PPP项目通过资产证券化方式融资,推动PPP项目融资方式创新,更好支持传统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推动地方政府债到交易所债券市场发行,拓宽地方债发行渠道,丰富地方债投资主体。

四、加快普惠金融发展

推动银行和保险机构实现县域机构全覆盖的基础上,到镇街设立机构。推动银行机构在分行设立小微企业专门部室,到小微企业、科技企业和居民集中区增设小微支行、科技支行和社区支行。支持银行机构来青设立面向“三农”的地区总部和专营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异地城商行和农商行来青设立分支机构。鼓励有条件的银行对科技创新创业型小微企业实施科技金融服务新模式。鼓励银行机构灵活设置贷款期限,创新贷款产品,丰富还款结息方式,提高信贷资金使用效率。积极开展林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探索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深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争取在全市推广。推动区市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大力推进专利权质押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建立政府、银行、保险多方参与机制,增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能力。开展特色农产品保险和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发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积极支持“三农”建设。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为外贸型企业提供风险保障。

五、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

加大上市公司和新三板挂牌公司储备,畅通绿色通道,按照梯次配置格局,推动更多企业上报首发材料和进入备案辅导阶段。支持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众公司通过增发、配股,发行公司债、可转债等多种方式拓宽融资来源。推动蓝海股权交易中心发展成为具有特色和广泛影响力的区域性股权市场。支持改制规模企业在蓝海股权交易中心进行股权托管。支持蓝海股权交易中心完善中小企业股权交易平台,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深化财富管理产品交易平台和信蓝筹互联网融资平台建设,实现各平台交易及运行机制相互支持,联动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利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等发行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债、公司债、项目收益票据等各类债券,增加中长期企业债发行规模,推动企业到海外市场发行债券,支持企业利用资产证券化融资,盘活存量资产,促进企业融资方式和融资途径多样化。

六、健全金融要素市场体系

在规范基础上发展权益类交易场所。认真贯彻国家要求,开展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回头看”活动。发挥国富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场外市场清算中心、海洋产权交易中心、信用资产交易中心、软件和信息服务交易中心、文化艺术品交易中心、文化产权交易中心等市场功能,活跃财富管理特色要素交易,推动各类财富管理要素市场规范发展。对新增交易品种和业务规则进行研究论证,促进权益类交易场所规范健康稳定发展。

七、深化金融对外合作

发挥青岛作为“一带一路”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主要节点城市和海上合作战略支点的区位优势,通过金融资源“引进来”和金融服务“走出去”相结合,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金融合作。大力引进“一带一路”沿线发达国家和地区的金融机构、金融资源和金融人才。鼓励金融机构拓展“一带一路”沿线业务,服务国际产能合作,助力企业开拓境外业务。加强与国内重点城市和金融机构的合作。加强与国内大型金融机构的交流合作,争取国内大型金融机构总部将青岛作为主要战略合作地区和业务发展重点支持区域,落实与金融机构总部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推动成果落地。加强与大型金融机构在金融创新、人才培训、金融课题研究等方面的合作,支持金融机构在青岛设立专业化金融教育培训机构。

八、推动地方金融组织发展

开展地方金融组织品牌建设活动,科学高效推进地方组织品牌化发展。引导小额贷款公司坚持“支农支小支微”的发展方向,进一步总结推广供应链金融、产业链金融、微贷技术等经营模式,指导小额贷款公司深挖自身优势,实现特色发展。贯彻落实《关于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要求,加快发展新型融资担保行业,壮大政府性担保机构数量和规模,加大对农业类、科技类、创业类等行业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扶持力度,扶持再担保机构发展,完善再担保机制和体系建设,有效发挥再担保“稳定器”作用。引导民间资本管理行业开展业务创新,选择2-3家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开展受托资产管理、基金管理等财富管理创新业务试点。发挥青岛蓝海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中心平台作用,积极打造民间资本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引导规范民间借贷行为,促进民间金融健康发展。

九、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落实促进金融业发展和财富管理试验区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营造更加开放包容、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提升对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和相关中介机构的政府服务水平。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造诚信宜商的社会环境。实施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十百千万”工程,为金融和财富管理资源聚集发展提供强力支持。举办2017青岛·中国财富论坛、财富管理博览会、财富管理大讲堂、财富管理沙龙等系列高端交流活动,塑造以财富管理为鲜明特色的国内顶尖金融论坛品牌,营造更加浓厚的财富管理发展氛围。利用各种媒体和场合,持续开展金融消费者教育活动,普及金融知识,宣传正确的财富观,增强广大群众理性投资、风险识别、和自我保护的意识与能力,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畅通金融消费者诉求渠道,加强信息交流共享,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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