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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保留浙江产权交易所等65家交易场所经营资格的通知

2013-05-15 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有关规定,经清理整顿并检查验收,同意保留浙江产权交易所等65家交易场所。保留经营资格的交易场所要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和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的要求规范运营,确保交易活动依法合规。各市、县(市、区)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所属交易场所的监督管理,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持续做好各类交易场所的统计监测、违规处理、风险处置等工作,确保各类交易场所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保留经营资格的交易场所名单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3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保留经营资格的交易场所名单
  1浙江产权交易所
  2浙江华东林业产权交易所
  3浙江文化艺术品交易所
  4浙江股权交易中心
  5浙江省矿业权交易中心
  6浙江省排污权交易中心
  7杭州产权交易所
  8杭州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9杭州文化产权交易所
  10杭州余杭产权交易所
  11杭州叁点零易货交易所
  12杭州企业产权交易中心
  13杭州市矿业权交易中心
  14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温州分中心(温州市股权营运中心)
  15温州产权交易中心
  16温州市矿业权交易中心
  17温州不锈钢商品网上交易市场
  18湖州市产权交易中心
  19湖州市矿业权交易中心
  20德清县产权交易中心
  21中国茧丝绸交易市场
  22嘉兴市产权交易中心
  23嘉兴中国亚麻网上交易市场
  24嘉兴濮洪毛纱网上交易市场
  25嘉兴市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
  26嘉善县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
  27平湖市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
  28海盐县环源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
  29海宁市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
  30桐乡市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
  31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2绍兴市产权交易中心
  33绍兴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34浙江汇联贵金属制品网上交易市场
  35绍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6绍兴县产权交易中心
  37绍兴黄酒原酒电子商务平台
  38绍兴县中国轻纺城网上交易市场
  39钱清中国轻纺原料城网上交易市场
  40诸暨产权交易中心
  41上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2上虞市产权交易中心
  43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4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5金华产权交易所
  46金华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金华市矿业权交易中心)
  47义乌产权交易所
  48义乌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49永康市产权交易所
  50浙江省永康市五金商城
  51兰溪汇丰贵金属交易市场
  52浙江省金华市武阳产权交易中心
  53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
  54衢州市矿业权交易中心
  55江山市产权交易中心
  56浙江舟山大宗商品交易所
  57舟山市产权交易中心
  58舟山市土地矿业权交易中心
  59舟山信达产权交易中心
  60台州市产权交易所
  61台州金属材料电子交易市场
  62临海市产权交易所
  63温岭市产权交易中心
  64丽水市联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65丽水市矿业权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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